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全文

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核心密碼、普通密碼

第三章 商用密碼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正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密碼應用和管理,促進密碼事業發展,保障網路與資訊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密碼,是指採用特定變換的方法對資訊等進行加密保護、安全認證的技術、產品和服務。

第三條 密碼工作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創新發展、服務大局,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則。

第四條 堅持中國共產黨對密碼工作的領導。中央密碼工作領導機構對全國密碼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制定國家密碼工作重大方針政策,統籌協調國家密碼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推進國家密碼法治建設。

第五條 國家密碼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密碼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密碼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的密碼工作。

國家機關和涉及密碼工作的單位在其職責範圍內負責本機關、本單位或者本系統的密碼工作。

第六條 國家對密碼實行分類管理。

密碼分為核心密碼、普通密碼和商用密碼。

第七條 核心密碼、普通密碼用於保護國家秘密資訊,核心密碼保護資訊的最高密級為絕密級,普通密碼保護資訊的最高密級為機密級。

核心密碼、普通密碼屬於國家秘密。密碼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有關規定對核心密碼、普通密碼實行嚴格統一管理。

第八條 商用密碼用於保護不屬於國家秘密的資訊。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法使用商用密碼保護網路與資訊安全。

第九條 國家鼓勵和支援密碼科學技術研究和應用,依法保護密碼領域的智慧財產權,促進密碼科學技術進步和創新。

國家加強式密碼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對在密碼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條 國家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式密碼安全教育,將密碼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公務員教育培訓體系,增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密碼安全意識。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密碼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十二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竊取他人加密保護的資訊或者非法侵入他人的密碼保障系統。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密碼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等違法犯罪活動。

第二章 核心密碼、普通密碼

第十三條 國家加強核心密碼、普通密碼的科學規劃、管理和使用,加強制度建設,完善管理措施,增強式密碼安全保障能力。

第十四條 在有線、無線通訊中傳遞的國家秘密資訊,以及存儲、處理國家秘密資訊的資訊系統,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使用核心密碼、普通密碼進行加密保護、安全認證。

第十五條 從事核心密碼、普通密碼科研、生產、服務、檢測、裝備、使用和銷毀等工作的機構(以下統稱密碼工作機構)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有關規定以及核心密碼、普通密碼標準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責任制,確保核心密碼、普通密碼的安全。

第十六條 密碼管理部門依法對密碼工作機構的核心密碼、普通密碼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密碼工作機構應當配合。

第十七條 密碼管理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核心密碼、普通密碼的安全監測預警、安全風險評估、資訊通報、重大事項會商和應急處置等協作機制,確保核心密碼、普通密碼安全管理的協同聯動和有序高效。

密碼工作機構發現核心密碼、普通密碼洩密或者影響核心密碼、普通密碼安全的重大問題、風險隱患的,應當立即採取應對措施,並及時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密碼管理部門報告,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密碼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調查、處置,並指導有關密碼工作機構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第十八條 國家加強式密碼工作機構建設,保障其履行工作職責。

國家建立適應核心密碼、普通密碼工作需要的人員錄用、選調、保密、考核、培訓、待遇、獎懲、交流、退出等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 密碼管理部門因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提請公安、交通運輸、海關等部門對核心密碼、普通密碼有關物品和人員提供免檢等便利,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第二十條 密碼管理部門和密碼工作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嚴格的監督和安全審查制度,對其工作人員遵守法律和紀律等情況進行監督,並依法採取必要措施,定期或者不定期組織開展安全審查。

第三章 商用密碼

第二十一條 國家鼓勵商用密碼技術的研究開發、學術交流、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商用密碼市場體系,鼓勵和促進商用密碼產業發展。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遵循非歧視原則,依法平等對待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在內的商用密碼科研、生產、銷售、服務、進出口等單位(以下統稱商用密碼從業單位)。國家鼓勵在外商投資過程中基於自願原則和商務邏輯開展商用密碼技術合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強制轉讓商用密碼技術。

商用密碼的科研、生產、銷售、服務和進出口,不得損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商用密碼標準體系。

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家密碼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組織制定商用密碼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國家支援社會團體、企業利用自主創新技術制定高於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相關技術要求的商用密碼團體標準、企業標準。

第二十三條 國家推動參與商用密碼國際標準化活動,參與制定商用密碼國際標準,推進商用密碼中國標準與國外標準之間的轉化運用。

國家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和教育、科研機構等參與商用密碼國際標準化活動。

第二十四條 商用密碼從業單位開展商用密碼活動,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商用密碼強制性國家標準以及該從業單位公開標準的技術要求。

國家鼓勵商用密碼從業單位採用商用密碼推薦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提升商用密碼的防護能力,維護用戶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五條 國家推進商用密碼檢測認證體系建設,制定商用密碼檢測認證技術規範、規則,鼓勵商用密碼從業單位自願接受商用密碼檢測認證,提升市場競爭力。

商用密碼檢測、認證機構應當依法取得相關資質,並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商用密碼檢測認證技術規範、規則開展商用密碼檢測認證。

商用密碼檢測、認證機構應當對其在商用密碼檢測認證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第二十六條 涉及國家安全、國計民生、社會公共利益的商用密碼產品,應當依法列入網路關鍵設備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目錄,由具備資格的機構檢測認證合格後,方可銷售或者提供。商用密碼產品檢測認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避免重複檢測認證。

商用密碼服務使用網路關鍵設備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的,應當經商用密碼認證機構對該商用密碼服務認證合格。

第二十七條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要求使用商用密碼進行保護的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其運營者應當使用商用密碼進行保護,自行或者委託商用密碼檢測機構開展商用密碼應用安全性評估。商用密碼應用安全性評估應當與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安全檢測評估、網路安全等級測評制度相銜接,避免重複評估、測評。

關鍵資訊基礎設施的運營者採購涉及商用密碼的網路產品和服務,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的規定,通過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家密碼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組織的國家安全審查。

第二十八條 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國家密碼管理部門依法對涉及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且具有加密保護功能的商用密碼實施進口許可,對涉及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中國承擔國際義務的商用密碼實施出口管制。商用密碼進口許可清單和出口管制清單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家密碼管理部門和海關總署制定並公佈。

大眾消費類產品所採用的商用密碼不實行進口許可和出口管制制度。

第二十九條 國家密碼管理部門對採用商用密碼技術從事電子政務電子認證服務的機構進行認定,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政務活動中使用電子簽名、資料電文的管理。

第三十條 商用密碼領域的行業協會等組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其章程的規定,為商用密碼從業單位提供資訊、技術、培訓等服務,引導和督促商用密碼從業單位依法開展商用密碼活動,加強行業自律,推動行業誠信建設,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第三十一條 密碼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建立日常監管和隨機抽查相結合的商用密碼事中事後監管制度,建立統一的商用密碼監督管理資訊平臺,推進事中事後監管與社會信用體系相銜接,強化商用密碼從業單位自律和社會監督。

密碼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要求商用密碼從業單位和商用密碼檢測、認證機構向其披露原始程式碼等密碼相關專有資訊,並對其在履行職責中知悉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嚴格保密,不得洩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法第十二條規定,竊取他人加密保護的資訊,非法侵入他人的密碼保障系統,或者利用密碼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等違法活動的,由有關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法第十四條規定,未按照要求使用核心密碼、普通密碼的,由密碼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或者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由密碼管理部門建議有關國家機關、單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或者處理。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發生核心密碼、普通密碼洩密案件的,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密碼管理部門建議有關國家機關、單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或者處理。

違反本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發現核心密碼、普通密碼洩密或者影響核心密碼、普通密碼安全的重大問題、風險隱患,未立即採取應對措施,或者未及時報告的,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密碼管理部門建議有關國家機關、單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或者處理。

第三十五條 商用密碼檢測、認證機構違反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開展商用密碼檢測認證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密碼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或者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三十萬元以上的,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十萬元的,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相關資質。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銷售或者提供未經檢測認證或者檢測認證不合格的商用密碼產品,或者提供未經認證或者認證不合格的商用密碼服務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密碼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或者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沒收違法產品和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十萬元以上的,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十萬元的,可以並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 關鍵資訊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違反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未按照要求使用商用密碼,或者未按照要求開展商用密碼應用安全性評估的,由密碼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關鍵資訊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違反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使用未經安全審查或者安全審查未通過的產品或者服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停止使用,處採購金額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法第二十八條實施進口許可、出口管制的規定,進出口商用密碼的,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或者海關依法予以處罰。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未經認定從事電子政務電子認證服務的,由密碼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或者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沒收違法產品和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三十萬元以上的,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十萬元的,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 密碼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單位的工作人員在密碼工作中濫用職權、怠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洩露、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職責中知悉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國家密碼管理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密碼管理規章。

第四十三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員警部隊的密碼工作管理辦法,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根據本法制定。

第四十四條 本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耶穌藉著聖神的恩惠而臨在

傳福音應當從人的現實情況出發,用上帝大能的作為,表明這位復活的耶穌,翻轉了人的情況。而這位耶穌則有能力扭轉你的生命,給你注入一種生機、一種新的工作能力。這就是聖神的恩惠。

福音宣報的結果常是:聖神從內心來改變我們。聖神表現的方式很多:或是以言語「上帝許諾的聖神」,或是用「赦免罪過」。意思就是從你的生命中除去那沉重的、壓抑你的、使你不能自由發揮生命力的一切。從生命中給你除去那些阻礙、負荷、封閉你,使你不能成為你自己,使你常常不滿意的那一切。

聖神的能力就是這種新生的轉變,不只是口頭上、言語上的改變,而是福音作者以及團契中的生活體驗。在那裏可以用手觸摸得到在信仰與愛德上,那種無私、忍耐、對窮人的關注、負責的精神、勇敢的面對死亡等方面的轉變與成長。這一切的事實都表現著那生活的聖神,也使我們能夠說:聖神就在這裡。

在這裡不需要多,不需要提出那些轟動的事件。可能我們多次已經有過這樣的經驗,就是一個真正的愛、寬恕、無私,就能打開邁向新生的一條通路。原來就有另外一種生活、思想的方式,一種信仰與幸福的生活方式。而這另外一種方式就是為你的。

對上帝要有信心

經文:民數記第十三章1至2節、17至33節、第十四章1至4節

我很高興今天有這個機會可以代表台南神學院來濟南教會請安報告,我一直提醒人神學教育就像是教會的母體,神學教育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因為神學教育若弱,教會就弱,神學教育若是思想偏差,我們畢業的傳道者就會出錯,我們看現在有很多出錯的傳道者,有一個最近畢業的傳道者在佈道的時候,小會議長主持小會時,討論完議案後,他向小會詢問是否可以讓他周休二日,這就是神學教育出問題導致的結果。神學教育若出問題,教會絕對會出問題,所以我們應該要用一些時間,注意我們的神學教育是由誰在神學院作院長、老師,我回想我在就讀神學院的時候,在我讀一年級時,院長作我的班導師,當時的宋泉盛老師在上我們的第一節課時,教導我們要如何讀書、如何作筆記,這影響我一輩子作傳道人時的讀書、筆記習慣,我遇到好的老師,對我們說:「你們要出去!你們要往外走!」講道的稿子要一字一字寫,這個習慣使我直到今天仍然執筆寫講道稿,聖經經文也是一字一字地抄,標點符號照點,從在神學院裡的六年直到現在,我從未改變這個理念,所以各位弟兄姊妹,我們的奉獻不只是金錢上的奉獻,更要決志於神學教育的重視,台南神學院可以說是台灣神學教育的起頭,在黃彰輝牧師那個年代的年輕人不是去考大學,而是去考神學院,那是台南神學院的黃金時期。到我讀神學院的時候,考不上大學的學生才來讀神學院,所以在那時代的神學教育可以說是最強的神學教育,後來這些人在學術界、神學界都極有成就。

他們在神學院中訓練我們,所以在我們就讀神學院時,蕭清芬牧師教導我們,傳道者若是沒有獻身的使命,學生就沒有獻身的意念,所以各位兄弟姊妹,我們在推薦教會青年的時候,也要從這方面著手,鼓勵我們更多優秀的青年進入神學院讀書,也可以鼓勵更多兄弟姊妹,大家一起出錢幫助神學教育的決心,這是非常要緊的。我也非常感謝濟南教會自建堂以來對神學教育的支持以及關心,希望能再加倍,幫助台南神學院讓神學教育影響今日的台灣教會,願上帝祝福我們,我們一同來祈禱。

主,我們的上帝,我們感謝祢讓我們的教會在這裡被建造,來應答祢揀選的愛,我們特別感謝祢差遣傳道師到我們這塊土地,在這裡孕育許多的傳道者,建造福音的信息以及福音的種子,願上主施恩祝福,讓我們透過神學院,特別是台南神學院紀念主日,我們誠心回顧祢對台灣、對這個世界各個地方的關心,讓我們得以見證信息、福音,讓更多人得以享受上帝的救恩,我們在今天早上聚集在這裡,為要透過聖經的話語來學習、反省,願祢的聖神和我們同在,感謝祢,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我們今天所讀的這幾段民數記之經文,在教會出入久的人一定都會熟悉,就是上帝要摩西從以色列民族的每個支派當中,選派一個領袖去勘查迦南地。

可以這樣兩解:民數記第十三章和第十四章這兩章都是記載有關摩西派人先去迦南地窺探的事。這兩章也可自行成為一個段落,都是記載摩西怎樣準備帶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的事,這也很清楚表示要進入迦南應許之地,並不是憑空垂手可得,而是需要好好準備,除了是需要有潔淨的心靈、對上帝有全然的信心,再者,就是需要做過功課,這就是瞭解對方真正的實力,怎樣應付,而這並不全然都是用武力。就像約書亞帶領祭司繞行耶利哥城,並沒有動用一兵一卒。但攻打艾成就動用多達三萬兵力。這些都是跟事前的準備有密切關係。

第十三章是記載摩西從以色列民族的十二支派中,每支派各選出一名代表進入迦南地去勘查地形,除了要看看那是一個怎樣的地方外,也要看那地方的居民的強弱、國防設防的情形,這些都將成為進入迦南地所需要準備的事務。而當他們去探勘時,發現當地的居民魁武壯碩,有如巨人一般,且農作物很豐富,進而想到自己的民族在流蕩曠野的時間,只有吃嗎哪,想到這裡就自認無法打勝迦南當地人,可能一進去後,就又會再次變成跟過去在埃及一樣,只能當奴隸而已。因此,在這十二支族的代表中,有高達十個支派代表強烈表示反對進去,只有猶大支族的迦勒和以法蓮支族的約書亞兩人,他們的看法是認為既然是上帝應許給他們的土地,就應該進去,一定可以打勝仗。這反對的十個支族後來還將他們心中的擔憂,將他們所看見的實況故意擴大,作不實的報告,且將之擴散到其他個支族去,也就是我們今天所流行的語言「假新聞」四處去傳達,讓以色列人民對迦南地的情景有了錯誤的瞭解,他們並且還強調說絕對不要進入迦南地,也因為這樣,他們傳遞的消息在以色列民眾當中引起一陣極大的恐慌、不安。

第十三章一開始就說「上主對摩西說」,表示這種差派個支族領袖的事,並不是摩西自己的主意,他可說完全聽從上帝的指揮。因為不是他有什麼能力可帶領這群至少超過兩百萬的以色列民眾,何況在曠野一再遇到沒有食物和水的生命問題。若不是有上帝的指引,他們不可能來到快接近迦南地的對岸。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經文的內容:

第十三章1至2節,若是從第十二章16節來看,上帝要摩西選各支派領袖一人進入迦南地去勘查,發出這項命令的地點是在巴蘭曠野。上帝要摩西「從十二個支族中各選出一個領袖」,這裡並沒有說明這些領袖是摩西指定,或是各宗族推舉出來。但可以從以法蓮支族中選出來的約書亞,他原本就是跟隨在摩西身邊的重要助手(參考出埃及記十七:8—13、三十三:11)。因此,有可能這些「領袖」是摩西親自揀選出來具有真實影響力的佼佼者。若是對照民數記在第一章4至15節、第二章,以及第七章記載的以色列各支族的領袖名單來看,就會發現與現在這裡所提供的領袖名單並不相符。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異?有一個可能,就是前面三章所記載的領袖,都是各支族裡面最資深的,也跟作戰、維護約櫃、獻祭禮儀等有密關係。但現在是要扮演「探子」進去勘查迦南地,需要的是年輕、精力旺盛的領袖

摩西派這十二個領袖去偵察迦南地,這地就是上帝要賜給以色列人的土地。這裡所說的「迦南地」,原本的意思是「低窪之地」。後來又因為迦南人很會經商,因此又有另一個意思是指那是「商人聚集的地區」,這很可能跟迦南人的祖先來自非尼基有密切關係。聖經說這地帶是個「流奶與蜜的的肥沃土地」(參考出埃及記三:8、17、三十三:3,以西結書二十:6)。

但這第2節也可對照申命記第一章22節來看,並不是摩西領受上帝的命令派人去勘查迦南地,而是以色列人民的領袖主動來找摩西,說要先派人進去偵察的,主要是想瞭解「該走的路線和要攻取的城鎮」。

第17節,這節很清楚說摩西要這些偵察隊從巴蘭曠野「向北走,到迦南地的南邊,然後進入山區」。巴蘭曠野原本就是個很空曠的地方,也就是這裡所說的「南邊」,這也是巴勒斯坦地區最乾旱地帶。摩西要他們從這裡開始進入山區,往北走。而「山區」,就是指穿越後來猶大、以法蓮這兩支族的屬地,直到北部的加利利。換句話說,摩西要他們走遍整個迦南地,就是從東邊的約旦河到西邊地中海,北邊就是加利利地帶,南邊就巴蘭曠野。

第18至20節,摩西吩咐這些代表進入迦南地,要注意幾件事:

一是看「那是怎樣的一個地方」;

二是「有多少」人口;

三是「居民」的素質「是強是弱」;

四是當地「居民」居住的地方是否「設防」;

五是「土壤是不是肥沃」;

六是「有沒有樹木森林」。

因為那時候正好是「葡萄成熟的季節」,因此,摩西也要他們「把那裡出產的果子帶些回來」,這除了是證明上述的第一項、第五項、第六項外,更重要的,也可藉此知道這些偵察隊員是否有跟當地居民互動過。因為要帶果子,就需要到市場去買,也從這裡可看出他們是否有膽量。從上述的要求來看,摩西是要這些偵察員去迦南地做一次詳細的調查報告,這很可能與他在埃及王宮的成長有密切關係。

第21至24節,這段經文記載這些派去勘查的探子,確實是有依照摩西的指示前去偵察,也有遵照摩西要求的,這些偵察員帶回了當地生產的一大串葡萄回來作證。

第21節這裡很清楚說明了派去的偵察員的行程,就是從「南邊尋曠野」開始,「一直偵察到北邊哈馬隘口附近的利合」。但在本章第3節說摩西是從巴蘭曠野派出這些偵察員,然後在第26節也說他們回到巴蘭曠野。這樣,可以解釋的是「尋曠野」在迦南地的南邊,是位於加低斯東北處(參考民數記二十:1),而哈馬隘口則是迦南地的最北邊(參考民數三十四:8)這樣南北的距離大約有四百公里遠。依照本章第25節的記載,這支隊伍共計花了四十天的時間才回來。

第22節,這節說這支偵察隊伍來到了「希伯崙」;這是一個城市,當地的原住民族有「亞希幔族、示篩族、撻買族」,這些都是「巨人亞衲的後代」,這表示這些族群都是長得非常高大,而這些偵察員回來時的報告,確實誇大了說詞,說比起他們,自己就像蚱蜢一樣的渺小(參考第33節)。這裡所謂的「巨人」,是從以色列人民來看,他們都是身材比他們高壯之意。但若是從約書亞記第十五章14至15節來看,就會發現後來堅持一定要攻進迦南地的猶大支族代表迦勒,還是有能力將這亞衲這巨人的後裔全都趕了出去。

注意第22節這裡作者有註明說:「希伯崙比埃及的瑣安早七年建造。」這表示希伯崙這個城市發展得非常早,且是個已經很繁榮的城市了,同時也說明了迦南地確實是個很進步的地方。

第23至24節,這兩節可說是整個抗拒進入迦南地的中心經文。

這裡說這群偵察隊伍來到了「以實各谷」這地方,這地名意思是指「一大串葡萄」,果然他們就是在這裡「砍下一截葡萄枝,上面有一大串葡萄,要兩個人用槓子才扛得動」,這句話很清楚在表示迦南地果然真的是如同上帝所說的,是個「流奶與蜜肥沃的土地」。這裡也說他們同時「帶回一些石榴、無花果」等,這些都是迦南地出名的水果。另外還有一種這裡沒有寫出來的,就是「橄欖」。另外一種比較少被提起的,就是「棗子」,這也是巴勒斯坦常見的果實。除此外,迦南地也是個盛產大麥和小麥的地區,也因為這樣,獻素祭最主要就是麥粉和橄欖油。可以理解,這些都是有人栽種的,並不是野生物品,因此,雖然是說他們砍下一大截,也帶回石榴、無花果等果物,也可以說他們向當地人購買這些物品,也順便問了相關的問題。

可惜的是今天已經無法明確知道以實各谷的地點,但應該就是在希伯崙附近地區。當年亞伯拉罕就是在此向赫人以弗崙購買希伯崙「幔利東邊的麥比拉」田地作為安葬莎拉的墳地(參考創世記廿三:19—20)。今天以色列人民在希伯崙栽種的葡萄也是一樣大串連結在一起,需要兩個人扛才有辦法。

第25至27節,這兩節說這群探子在迦南地偵察了四十天後,就回到巴蘭曠野的加底斯。這裡的「四十天」,也可以表示他們確實是盡到了勘查的責任,做得非常詳細之意。因此,他們才能把他們所看見的向摩西、亞倫和全以色列會眾報告。這裡的「會眾」一詞,是指各支族的領袖、長老等。他們同時把帶回來的果子給大家看,這是證明他們確實有完成被付託的任務最好之方式。而他們所帶回來那地所產的果子,也確實證明了上帝應許給他們的,是一片流奶與蜜的肥沃土地。

第28節,雖然在第27節說得很肯定,接續這節的開場白就用了「」字,表示和第27節所提到上帝應許之地迦南,雖說是「流奶與密肥沃的土地」,「但」卻是個可看不可摸的地方,他們提出三個問題表示了心中的疑惑,就是迦南地果真的是上帝要賞賜給他們的土地嗎?

一、「那地的居民很強悍」,這句話在表示就算以色列人想是要用武力攻打進去都會有困難。

二、「他們的城又大又堅固」,這表示就算有武力可攻,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能無法攻下那高大又堅固的城牆。再者,城牆的高大也可用來表示當地的文化、國力等都是很進步又現代化的,因為城牆表示著建築的科技,和文化的記號。

三、當地的人是「巨人亞衲的後代」,這句話跟第一句的「居民強悍」類似,也是流行在當時西亞地帶的一句俗語,表示一個人高大壯碩之意。

他們用上述這三項理由,想要表達心中的想法是:對於上帝說要賞賜給他們的這片肥沃土地,只能從遠處去看而已,想要得到是不可能的事。這樣,從他們離開埃及之後進入曠野漂流到現在,卻又不能進去前面應許之地,結果是只能繼續在曠野漂流,天天倚靠上帝從天上將下嗎哪度日。

第29節,這節是繼續前面第28節特別提到當地有「亞衲的後代」外,這裡孩提到另外的六個族群,包括有「亞瑪力人、赫人、耶布斯人、亞摩利人,和迦南人」等。他們甚至很清楚地說明這些族群分佈的地方,有「住在南邊」的,也有住在「山區」裡的,以及「住在地中海沿岸和約旦河邊」等,這些除了都在表示他們確實是有很詳細地去偵察過每個地區,包括海岸和山區,平原等地帶都勘查過了。他們用這種方式說明,主要是在表示:無論如何,想要進去的途徑都有困難,無論是從海路、陸路,都會遇到這些原住民強悍的對抗,要進去的可能性非常低。

第30節,就在這些偵察隊伍報告後,緊接著是猶大支族的代表「迦勒」聽了,感覺不對勁,因為各支族領袖和長老聽了這十個支族的報告之後,心裡必定會產生信心的動搖。因此,他馬上開口說話好「安撫那些埋怨摩西的人」,這說明了當那些報告者提出上述幾項令人心神不安的報告後,就已經有人開始在埋怨摩西了。於是迦勒接著說:「我們現在應該上去佔領那片土地;我們有足夠的力量征服它。」為什麼迦勒會認為以色列人民有足夠的力量呢?除了對上帝的信心外,沒有更好的理由來說明。除了猶大支族的「迦勒」外,另一位也和他持相同觀點的,就是以法蓮的代表約書亞(參考十四:5)。

第31至33節,雖然有猶大和以法蓮這兩支族的代表迦勒和約書亞認為應該攻打進去迦南地,但這群代表仍舊認為那是很悲觀的事,他們反駁迦勒的看法,很清楚地表示「我們沒有足夠的力量去攻打」迦南地這些強大的族群。這些代表不但反駁迦勒的說法,他們還進一步在以色列人當中散佈有關那地不確實的報告,卻造成民心動亂不安。

當以色列人民聽到這些代表中的絕大多數所說他們去迦南地實地勘查的情形後,他們開始害怕起來,不但這樣,他們懷疑也無法理解上帝要賞賜給他們的土地,竟然是可能再次使他們陷入奴隸悲慘生活之地,怎麼可能是這樣子的呢?他們想要有更好的作為,認為倒不如另選一位領導者來帶領他們回埃及去。不但這樣,迦勒和約書亞他們兩位還遭遇到民眾威脅要打死他們。

第十四章第1節,這節說幾乎是全體以色列會眾聽到報告迦南地的情況後,他們整夜悲歎哀號,這跟以色列人民在埃及當奴隸被欺負受苦時,以及後來離開埃及進入曠野遇到困難時,包括遇到敵人來攻擊、缺水、食物時,也都是如此發出怨言(參考出埃及記二:24、三:9、十四:10—12、十六:3、十七:2—3)。從這裡也可看出那些反對進入迦南地的支族代表,他們在民眾當中所散發出來的訊息帶來之影響力確實是很大。

第2至3節,以色列人民流蕩在曠野時期,發怨言時都會說出相同的話語,就是「寧願死在埃及」,或是認為「回埃及去不更好嗎」,這樣的態度其實就是奴隸性甚重而有的結果。他們當年就是因為在埃及當奴隸過著痛苦的奴役生活,才會發出呻吟求救的聲音,上帝也因此伸出救助的手帶領他們出埃及。但現在卻說不如回去埃及更好,這表示和他們當初想要離開埃及的心志已經完全不一樣了。

他們開始又向摩西和亞倫發出埋怨的聲音,他們一直說「我們一定會被殺死,我們的妻兒一定會被擄去」,這些話說明了以色列人民心中的不安、恐懼,但這也顯示出他們已經將當年埃及國王率領精銳部隊追趕他們時,上帝怎樣替他們消滅埃及軍隊的事給忘記了。如果有記得,就不會有這樣的怨言出現。再者,他們在此擔心他們的兒子會被擄去迦南當奴隸,卻沒有想到後來是只有這些孩子,也就是在曠野流蕩時出生的新生代得以進入迦南地,不但不是被擄,反而是成為迦南人的主人,這點也是現在發出怨言的以色列民眾想也想不到的事。

第4節,「他們彼此說」,這是一種共謀的方式。他們共謀一個特別計畫,就是要反叛摩西和亞倫,因此,他們說:「我們來選一個領袖帶我們回埃及吧。」這句話等於是要廢掉摩西和亞倫,用現在用語,就是叛變。但他們忘記摩西和亞倫並不是他們推選了,而是上帝親自揀選出來的僕人。因此,這樣做,等於是公然對抗上帝一樣。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段經文帶給我們的信息:

 

一、不用懷疑,要相信,因為上帝所應許給我們的,絕對是最美好的。

當以色列人民在埃及經歷了奴隸困苦的生活之後,他們呼求上帝的拯救。因此,上帝答應了,並揀選了摩西和亞倫去帶領他們脫離埃及,使他們可以獲得自由,並且答應要賜給他們一片美好的土地可生活。唯一的條件,就是他們要聽從摩西的引導。

但是當他們離開埃及進入曠野之後,每逢遇到困難,就開始抱怨連連,而最讓上帝很難原諒的,就是每次抱怨都是於其死在曠野,倒不如回埃及去比較好。甚至還懷念說在埃及雖然當奴隸,但卻有很好吃的食物,包括有魚可吃,不用花錢;還有黃瓜、西瓜、韮菜、蔥、蒜等好吃的東西,他們埋願上帝只給他們嗎哪吃,也因此表示他們不願意繼續走了(參考民數記十一:4—6)!他們沒有想到到底是自由的生命比較好,還是有美食可吃比較重要?更嚴重的,他們忘記了在曠野流蕩時間,每次遇到困境,例如缺少食物、飲水、追兵等災難時,都有上帝出手救助。他們忘記這種其妙的神蹟是一件件出現在他們身上。這是因為他們沒有將生命經歷到的珍貴體驗,用來反省目前的狀況。因此,當這些探子跟他們說,迦南地的物產確實很豐富,可是他們的人很高大、碩壯,養活自己都不夠,不可能再養活他們,因而認為進去迦南地的結果就是只能當他們的奴隸。但這樣的話很矛盾啊,因為若是養活他們自己都不夠,怎麼變成他們的人都長得「像巨人」呢?應該都是瘦骨如柴才對啊,怎會是吃不夠呢?這就是假新聞帶來的恐慌,也是他們對上帝失去信心的主要因素。

最令上帝痛心的,就是他們卻忘記上帝說要賞賜給他們居住的土地,是真的土地肥沃、物產豐富,一串葡萄就要兩個人扛才有辦法,就是因為物產豐富,才使迦南人碩壯、高大。但要打贏他們,就不是倚靠自己的力量,而是要倚靠上帝的。他們沒有想到上帝把最好的要送給他們,就是要他們全心全意地倚靠祂忠實僕人的帶領,相反的,他們卻想要把上帝忠實僕人摩西和亞倫換掉,想要自己選出新的領袖來帶領。這樣的作為,也等於是對上帝沒有信心,跟反抗上帝一樣,其實他們是在踐踏上帝拯救的恩典!後來上帝發怒了,並且給他們很嚴厲的懲罰,就是凡是二十歲以上的人,也就是從埃及出來的那一代,都無法進入應許之地,因為他們一直帶有「嚴重的奴隸性」特質,這樣的人,不適合進入上帝應許的美好之地。

上帝也給我們這代的基督徒有很好的應許,不是嗎?就是我們信耶穌的人都可以進入上帝的國度,也就是可以成為上帝國的子民。但我們雖然說是這樣相信,卻表現出來的卻常常是懷疑的態度。所謂上帝國的子民,就是以上帝為生命的中心,教會以上帝為中心,若是真的這樣,信仰的態度就是要先謙卑下來才對。但我們看見的,很多現象都不是如此,表現出來的,常常是以自己為中心,認為上帝若不聽他的祈禱,就開始懷疑上帝,甚至對上帝抱怨。這是非常錯誤的信仰態度,跟以色列人在埋願上帝很類似。

 

二、真理往往不是多數人的共識,更不是少數人特有的專利。真理是上帝拯救的恩典,這種真理的信息,最基本的要件,就是誠實。沒有誠實,就談不上真理。

我們看到這些去迦南地勘查的代表有十二位,其中有十位都強調不要進去,甚至認為迦南地雖然土地肥沃、物產豐富,人高馬大,養活自己都不夠,不可再讓我們進去。其實,這是錯的消息,也是故意誇大的話語,且是充滿矛盾的說詞,他們會這樣說,就是因為他們不想要經歷痛苦,只想要平白獲得。結果因為他們用煽動的言論造成以色列人心裡的恐慌,紛紛表示不願意進去迦南地,甚至還說倒不如將摩西和亞倫給撤換掉,找新的領導者。他們對另外兩位堅持要相信上帝的兩位代表—迦勒和約書亞,想要拿石頭打死他們。

十比二,一般人都會接受十,不會相信二。十比二,當然十是多數。但上帝的救恩,是真理,真理不是用多數表決的。申命記第七章7節,作者說上帝揀選以色列人民作為祂的子民,並不是以色列人民比別的族群優秀,也不是他們人數多,相反的,是因為他們是少數,但上帝愛他們,這種拯救的愛,就是上帝特殊的恩典,不是用數字表達的。

基督教信仰有個特質,就是相信上帝。但相信是需要從學習誠實開始。一間教會也是這樣,無論我們做什麼事,決定什麼政策,都要謹記一點:從誠實開始。若是沒有誠實,就算全體一致,也是錯誤!不正確!

我最感難過的,就是近幾年來在基督教會內,常常會聽到有人放出錯誤或是故意不正確的消息,導致教會的信徒在信仰的認知上有了偏差,這點往往是身為傳道者需要花費很多時間去導正,有時更嚴重的就是無法導正過來,還會受傷甚重。我們看到這二十多年,咱長老教會裡面就是一再發生這種現象,我們都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上帝的話才是真理。但我們會認真研讀聖經的人很少,想要「查經」的人不多,想要「茶經」卻是很多。我只想問大家,若是我們不研讀聖經,我們要怎樣認識上帝的話語?若不認識上帝的話語,我們又要談什麼是真理?很難!

我們濟南教會的教育館即將在半年後落成,最慢應該在十月就可開始啟用。若是我們的教育館不是以幫助信徒認識聖經為基礎,日子久了,使用就會變質,我們教會的靈性生命也會跟著變質。這也是為什麼以斯拉這位經學教師也是祭司的領袖,回到故鄉重建家園時,積極倡導並帶領返回故鄉重建家園的以色列人民回到聖經裡來的原因。而這也是基督教會經過了一千五百年後,馬丁路德重新出發帶領當時的基督徒重回聖經上帝的話尋找真理的動力之因。這些都很值得我們重新反省和努力學習的功課。

政改難產之因-鄭也夫(北京大學教授)

柯啟安/繁

一、政治體制改革為何不曾發生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末葉,中國有過一場改革。其主要內容是:重回包產到戶,開放民營經濟,允准農民進城打工。九十年代初葉,看到這場改革有擱淺的可能,總設計師鄧小平再次推動。這一變革被稱為經濟體制改革。而與之對應的政治體制改革,鄧及其之後的領導者們都屢屢說及。他們甚至說過:「沒有政治體制改革的成功,經濟體制改革不可能進行到底。」過後的歷史反證了這一論斷。正是因為中國沒有政治體制改革,「改革幵放」遠未達到世人的期待,演至今日更有倒退之虞。政治體制改革為什麼始終停留在口頭,一步也沒有邁出。道理其實淺顯,遺憾的是似乎從未被道破。

政治體制改革在上述領導人的言論中包括以下內容:一、黨政分離與政企分離;二、下放權力,避免權力過於集中;三、完善法制;四、幵啟社會政治協商。

為什麼要提出政改,因為執政黨首認識到:法制缺乏,權力濫用,社會經濟生活就不可能走上正軌。但為什麼政治體制改革最終沒有實施?因為直覺還告訴黨首:政改的每一項內容都在削弱他的政黨。一、黨政分離和政企分離,意味著黨的權力旁落,黨將失去對國家行政與社會經濟的操控。二、法制的健全,一方面會保證公民在言論、結社、集會、遊行等諸多方面的權利和自由,另一方面將限制執政黨的行動範圍,社會將不像過去那樣被統治集團完全掌控。三、真正的政治協商一旦開啟,執政黨的主張在爭論中有落入下風的可能。為避免這樣的局面,他們最終打造出自己說了算的、徒具形式的政治協商。四、在與黨內黨外對手的博弈中,決策者日益堅定地認為:要抑制和應對社會多樣化、民主化、自由化的趨勢,統治集團內部也不能民主,必須權力集中。

經濟體制改革之前、之後,執政黨的大多數方針政策都很難說是符合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但是前面有一項符合中國廣大人民和執政黨的共同利益的事情,就是共產黨和平地,即以避免暴力的、最少社會動盪的方式,淡出歷史舞臺。我以為,今後中國共產黨的領袖所能做出的唯一可望載入史冊的大事情,就是引領這個黨體面地淡出歷史舞臺。

在其執政的70年歷史中,這個黨給中國人民帶來太多的災難。而演化到今日,其權力的結構和生態決定了:它已經不能為中國社會輸送優秀的各級領導者,它幾乎完全喪失了自我糾錯的機制。它的性質已經徹底蛻變:早已不是一個信仰的團體,加入它是為了做官,捍衛它是為了維護既得利益。保江山的態度敗壞了當事者的心靈:對不同政見的仇視與日倶增,對危機的恐懼令自己失態。擺脫心靈桎梏的途徑是謀求將黨消融在大社會。

讓這個統治中國社會70年的政黨親手結束一黨專政,要有一段不短的過渡期。過渡期只能由共產黨來看守社會秩序。在這個期間發育出其他政治力量,準備幵展偉大的政治協商。每個思想和政治派別大可有自己的主張,但中國未來的藍圖和路線,只能產生於眾多政治團體的協商。我們不是有「政協」嗎?世間很難找到如此虛偽、做作、空洞無聊、自欺欺人、靡費納稅人錢財的勾當。我不知稱呼它為什麼好。如果有膽量有信心,要麼撤銷這個政協,搞實實在在的一黨專政;要麼給不同政治派別一個對話的平臺,搞真正的政治協商。

結束專制符合中國廣大人民的利益。但是流血和動盪不符合中國人民的利益。和平的大轉型,符合共產黨的利益,因為那是睢一的體面退出的路徑。

綜上所述,期待社會繁榮和憂心該黨的政治命運,導致他們三十餘年來一直出演著現代版的葉公好龍,在經濟和思想領域呈現出左右搖擺的拉鋸態勢。但近幾年來此前的拉鋸已經停擺於左端,因為黨首意識到民營經濟和思想自由化與黨的生死存亡的終極而又切近的關系。與權力寡頭日趨定型的作為相對照,是社會上絲毫不衰減的政治體制改革的呼聲。不幸,後者是弱智的體現,這弱智是專制之下眾人喪失膽識的結果,也是因為少數智者因種種原因不去捅破窗紙。陳子明道:和共產党一同推動中國民主。周舵主張:党主憲政。民主和憲政實現之時,共產黨位置何在?時至今日,還是說穿了好。你不可能騙他們上路,也不可以任由那些說不清最終目標的政改呼聲去麻木眾生的心智。

二、黨與人民罕見的共同利益

「三個代表」理論的核心是」中國共產黨要始終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幸,在其執政的大多數時間中,其方針政策不代表中國廣大人民的利益。財產權是利益的最大體現。在農村,經土改、互助組、合作社、人民公社這一環環相扣的設計,土地從私有變為國有。在城市,經公私合營運動,民營經濟蕩然無存。八十年代的經濟體制改革的效益證明,上述兩項革命嚴重違背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抑制他們的生產積極性。不然為何要改革呢?那麼改革以後的方針就代表廣大人民的利益了嗎?在土地國有化的基礎上政府做了什麼呢?地皮財政。它將地皮高價賣給房地產幵發商,這是中國房價過高、無數公民成為房奴的第一成因。說國富民窮的政策符合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是太霸道了嗎?

有沒有過共產黨的政策符合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呢?有,但實屬罕見,那就是八十年代末葉的經濟體制改革。我在2008年的一次討論會上陳述過下面的觀點:自上而下的改革不是一件常有的事,是稀罕的東西。因為上層的改革願望、改革動力,只在稀少的時刻存在。60年來,即從1949年到今天,統治階層中的大部分人有改革願望,我只在1978年看到過,只此一回。

1978年改革的原因是什麼?不改革就亡黨。亡党亡國常常放在一起說,但是我不認為會有亡國的事情。殖民時代劃上句號了,不再可能有亡國滅種的事情。面臨的就是亡黨,因為執政黨把國家搞的那麼糟糕,那麼多人吃不上飯了。如果亡黨怎麼樣呢?統治階層將退出歷史舞臺。他們當然不願意發生這種事情,所以有了改革。那麼,他們一定享有一個共識了,哪裡來的?毛澤東造就的。毛澤東自1956年幵始一意孤行,背離了他的全體同僚。除了馬屁精和野心家沒有人從內心支持他的主張。在毛澤東離世前,他已經將黨內95%以上的人造就成他自己的潛在的反對派。他走了,元老們幵始共商一件大事,告別毛澤東的路線。在歷史上我找不到第二個大獨裁者死後,下屬們空前團結,這是非常稀有的局面,元老們同心協力,同心同德:掉頭。

改革不是什麼高深的共識。就是要回到1956年,甚至更早。包產到戶,明清就是這麼幹的,秦漢就是這麼幹的,城市搞民營經濟,以前就有,只是規模不同而已。這不是大的革新,是什麼?是保守主義,是回頭有路可尋的,前人就是這麼走的,只是毛澤東的烏托邦在跟常識決裂。儘管擁有共識,以後的改革過程中,還屢屢發生分歧,「秘書長」〈按:趙紫陽語:我這個總書記就是秘書長)要不斷換馬。現在這樣的稀有的時刻過去了,統治階層再不會享有這麼多認同了,我們有什麼理由期盼自上而下的改革是一樁可持續的事情呢?(載於「不是三十年,是幾個時段;不是幵放,是半幵放」,鄭也夫著《半幵放社會》)

三、勝算來自兩股力量的良性互動

臺灣一黨專政的結束,毫無疑問是與蔣經國的名字聯繫在一起的。但臺灣本土人士斷然否認一個人改變歷史的觀點,他們說:沒有臺灣民主派多年的打拼,不是面對巨大的壓力和多元的局面,蔣經國不可能做出那樣的選擇。我接受互動的說法。

有什麼樣的統治者,就有什麼樣的被統治者;有什麼樣的被統治者,就有什麼樣的統治者。二者相互塑造,惡性循環是雙方造就的。我們覺得統治者的責任更大,但他的任性是因為我們一直逆來順受,我們慣壞了他。走出惡性循環,大概要由我們這些弱勢者啟動。得勢者為什麼要主動讓權,改變現狀呢?沒有外部的壓力,沒有強烈的幵報禁、幵黨禁的要求,執政黨的黨魁想這麼做,都沒法向同僚交代^同儕們會覺得老大有病了。更不要說,沒有外因,連這樣的認識和想法都不會進入他的頭腦。如果我們不發出聲音,不施加壓力,我們就不該、就不配看到專制政體的終結。

另一方面,和平地終結專制的歷史,一定依賴於共產黨的一位明智的領袖。不然就難有非暴力的轉型。

很難說如此良性互動能有多高的概率。但可能性是存在的。因為其領導集團比外部人士更清楚:這個黨已經積重難返。更因為這是雙臝。體面地退出是它最好的結局。豈止雙臝,還是三臝。我從來以為,政治家的必備素質是野心。名垂青史,足以滿足一位政治家的野心。對中國人民,對這個黨,對這個黨的當家人,這是最好的出路,沒有更好的了。

只是作為黨魁,帶領該黨走上這條道路實為不易。吊詭的是,難處不在於黨外有反對派,恰恰在於沒有反對派的存在。而沒有反對派又是它自己造成的。沒有打壓不下去的反對派,他幾乎就沒有選擇這條道路的理由。

這也正是筆者捅破這層窗紙的道理所在。讓我們互動起來,力爭踏上這唯一的、白駒過隙般稀罕的雙臝之路。

四、言者無罪,智者有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寫著:「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本文的主旨分明與之不符。那麼寫作本文有罪嗎?沒有。因為這是言論,不是行動。它屬於思想的範疇,一個文明的國家是沒有思想犯的。

2018年召開的十三屆人大剛好給出了一個示範。此前,憲法中規定了國家主席的任期。大會前有了取消任期制的動議。提出修改憲法中的主席任期制的建議有罪嗎?沒有。我是擁護任期制的。但以為,提出修改憲法的任何建議都是無罪的。法律的特徵是,在既定的時空下,它是定於一尊、不可違背的;在歷史的過程中,它又是與時俱進,不斷修訂的。修訂的前提是,對法律可以議論,乃至非議。但公民對某一條款的不認同,止於言論,不可以訴諸行動。

說這些,首先是為我自己辯護。也是為我之前、之後的同道們辯護。和平轉型需要守法,我是守法公民。

天下興亡匹夫有責。這是寫作本文的目的之一。還有一個卑微的動因,就是讓我還能看得起自己。多年來我塗抹了上百萬字。如果最終在這個我想了許久的、關乎民族大業的問題上不置一詞,我會看不起自己的。

1948年1月,在中共公佈《中國土地法大綱》三個月後,費孝通在他反對暴力土改的文章《黎民不饑不寒的小康水準》中寫道:

歷史並不常是合理的,但是任何歷史的情境中總包含著一條合理的出路,歷史不能合理發展,是在人能不能有合理的行為。一個被視為「書生」的人,有責任把合理的方向指出來,至於能不能化為歷史,那應當是政治家的事了。

我以為,我們今天還沒走到將一切責任都推給政治家的時候。因為今天的書生還沒有盡責。如果他們都忠實於自己的良知,都勇於講出自己的看法,中國不會是今天的樣子。

 

-2018年8月初稿,2018年12月定稿-

Following Christ, Serving Christ- What is Discipleship

1 Corinthians 3:23 [para.]: “I belong to Christ, and Christ belongs to God.”

The discipleship is a pupil, a learner, an apprentice. The ancient Greek philosophers had pupils who were to keep alive the ideas of their teachers after their death. Jewish rabbis also developed schools of interpretation which were to be promoted by their learners, and the disciples of JESUS are similar to the disciples of the rabbis. The disciples of Jesus were of a somewhat different nature, however. In contrast to the rabbinic system. Jesus took the initiative and called to himself those he wanted. Moreover, the task of Jesus’ disciples was to bear witness about him rather than simply to receive and transmit his teachings. Jesus was more than their teacher; he was their Lord.

John 8:31 is important in understanding the Christian concept of what it means to be a disciple of Jesus. The “true disciple” abides in his word.

A disciple is one who “believes in” Jesus (John 2:11; 20:24-29).

Matthew states it somewhat differently:

The true disciple is one who hears the words of Jesus and puts them into practice (Matt. 7:24).

This commitment to Jesus shapes the entire life of the disciple. But spiritual fellowship is possible without personal contact with Jesus; all who possess the the Spirit abide in Jesus’ word and are thus true disciples (John 14:15ff. ; 15:26-27). The early church employed the word disciple (as well as other words such as “believer,” “brethren,” “saints,” etc.) to refer to Christians in general and not just to those who knew Jesus personally. The Greek word translated disciple (“leader”) could convey the idea that Christianity was simply a philosophical movement, but the notion of intellectual adherence without direct commitment is foreign to NT thinking. A disciple is one who “follows” his master. In the OT era the idea of following could bring to mind the procession of the devotees of pagan cults behind the images of the gods. The concept of following was avoided in describing what it meant to be devoted to Yahweh. The transcendent Yahweh cannot be “followed” in the sense that pagan gods can. In the NT the term “to follow” is used almost exclusively in the Gospels. Disciples leave all to follow Jesus (Mark 10:28; Luke 5:11).

To follow him is to participate in the salvation which he offers. To follow him also implies participation in the fate of Jesus (Matt. 8:19ff. ; John 12:25-26).

Furthermore, following Jesus is not simply a private or individualistic attachment to Jesus; it is life in community with others who have heard the same call.

The evangelists do not hesitate to show that Jesus’ disciples are capable of serious failure. The disciples lack faith (Mark 4:40), misunderstand the power of Jesus (Mark 5:31), and are described as having hardened hearts (Mark 6:52). Clearly, discipleship is not a life of perfection.

Luke emphasizes certain dimensions of discipleship. Jesus is active in prayer and urges his disciples to follow his example (3:21; 5:16; 9:18; 11:1-13; 23:34). Jesus has women followers (8:1-3; 23:49) and takes the side of the marginal or disinherited in society (7:36-50; 15:1, 2). Luke is particularly interested in the numerous statements from Jesus regarding money and wealth.

Wealth appears to be a significant barrier to following Jesus (12:13-34; 14:25-33; 16:19-31; 18:18-27).


Question for further thinking

1. Head

  • Do you agree that “discipleship” is a strange word? What unusual and unique demands does discipleship make on us?
  • Do you live your life differently because you believe in Jesus? What differences do you think others might see in the life of a Christian when compared to a non-Christian? Do you think there should be differences in the way Christians and non-Christians line their lives?
  • Which areas of your life contribute most to your self-identity, to the way you understand yourself? Where do you feel like you most belong? Are there places where you feel alone or isolated? Do you feel it’s more important to belong to something bigger than yourself?

2. Heart

  • Do you feel like Jesus is relevant to your everyday life today? In what ways?
  • Are there any places in your life or in the world around you where you feel you can see Christ and his disciples at work?
  • Do you feel like you belong to a community where you can grow into a deeper understanding of Christ wants you to live?

3. Hands

  • Which faith disciplines (Bible reading, prayer, service…) do you feel you are doing well with in your own life? Which ones do you feel weaker in? Is there any help/thing you need to build up that skill?
  • Which faith disciplines are already strong in our church community? Which disciplines could we encourage church members to grow in?
  • Discipleship is not always easy. It “involves us in suffering because it opens us up to a broken world.” Have you had any difficult experiences trying to be a disciple? How could those situations have been avoided?

What have I learnt about my identity in Christ?

瑪拉基書小分享

一、引言

由本書的內容可以斷定,瑪拉基是在尼西米或以斯拉時代(公元前400年左右),在耶路撒冷執行了先知的任務。

那時在重建的聖殿內,猶太人早已舉行各種祭獻的禮儀。哈該及撒迦利亞兩位先知,百年前所引起的熱潮,此時早已退落,等待彌賽亞的切望也冷淡了。這種信仰上的退化,直接影響了道德的生活,尤其表現在婚姻的生活上。人民將法律拋諸腦後,與外邦女子通婚;甚至有的竟離婚,好與外教女子結婚。但危害百姓最深的,卻是祭司。當時沒有君王,祭司不但在宗教上,在政治上也佔有很大的地位和勢力,因此無形中染上了塵俗的惡習。

大致了解那時的時代背景之後,便容易明瞭先知宣講的道理和對象。他以同聽眾辯論的方式,先使他們了解自己罪過的兇惡;後以嚴厲的詞語責備他們,預報審判懲罰的日子即將到來,但同時也預許敬畏耶和華的人必得救恩。

先知首先譴責祭司們瀆職的罪,預言耶和華要廢除他們的祭獻,卻要悅納萬民所線的純潔祭品(1:6, 2:9)。先知更堅決地反對百姓與異民通婚的惡習,以及違反婚約的離婚的罪過(2:10-16)。又向那懷疑耶和華正義的人預告「那盟約的使者」不久即來,為施行公義正直的審判,淨化百姓(2:17, 3:5)。如果他們誠心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必垂憐他們(3:6,-12)。凡敬畏耶和華的人,在審判時必得賞報(3:13-21)。在審判之前,以利亞先知要重新出現,勸化選民,免得全體民族遭受毀滅(3:22-24)。

瑪拉基的名字,照原文有「我的使者」的意思。他的使命便是準備百姓,等待「盟約的使者」彌賽亞的來臨;但在彌賽亞來臨之前,將有一位懷著以利亞大先知精神和心火的使者先來。按耶穌的話,這位使者就是施洗約翰(太11:11-14; 17:11-12; 可1:2; 9:12-13; 路1:17, 76; 7:27)。

先知關於新約內萬民要舉行祭獻,即彌撒聖祭及新教禮拜(1:11),祭司的職務以及婚姻的神聖所講的,為新約的信徒仍有永恆不變的價值。固守婚姻倫常的家庭,和善盡職務的祭司,常是安定社會的基礎。

二、大綱

  • 題名 1:1
  • 上主對以民的慈愛 1:2-5
  • 斥責祭司 1:6-2:9
  • 斥責百姓 2:10-4:3
  • 忠告和應許 4:4-6

三、章節討論

  1. 為什麼上主愛雅各勝過愛以掃?雅各不是機巴人嗎?(1:2-3)
  2. 在1:11節中提到的「潔淨的供物」指的是什麼?在這祭獻內,誰是祭司,誰是祭品?
  3. 2:7整本聖經唯有此處稱祭司為「上主的使者」,意思可能是說:他們應相似天使和先知,作上主的代言人和信使。
  4. 2:16關於休妻的教訓與耶穌在太5:32、路16:18等處所談的有何異同?
  5. 3:1「我的使者」所指為誰?「立約的使者」又是誰?
  6. 4:6「他必使父親的新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免得我來咒詛遍地。」與路1:17施洗約翰心志有何異同?
  7. 4:6舊約以「咒詛」結束,而新約以「恩惠」結束(啟22:21)形成強烈對比,造成這對比的原因為何?又,若你身在舊約時代,在看到以「咒詛」結尾的先知書,會作何感想?

※願上主賜福與聽了祂的話而去行的人。

聖經中人與人之間的愛情字根

雖然我們對聖經中的男女親密關係多半以婚姻理解居多,但婚姻與愛情有相當之差別,本文將針對愛情進行論述。

希伯來字根aheb在舊約中出現二百多次,差不多都是指「愛」,主要的是指男人和女人間的戀愛,然而也指家庭的愛情、友誼、有時亦指物體的愛好。這字除了世俗的應用外,尚富有神學的意義。另外有些表「愛」的字根,諸如chashaq(與aheb相似,但用的次數少多了);chabab(只在申33:3用過);agab(溺愛的);dud(特別常見於雅歌中);yadad(在申33:12;詩60:5)。與此意有關的有:chaphets(愉快等)和ratsah(接納、滿足等),這些字大概是獻祭時和宮廷中的術語;另外chesed一字表示忠心和忠心的行為。除chaphets和ratsah是指外在嘉許的表情而非內在的感覺外,這些字所指的,是個人的感覺。

aheb等字在神學上的使用,有三方面:上帝對人的愛,人對上帝的愛,和人與人間為著宗教責任而有的愛,本文將對第三種解釋進行詳細論述。

人與人間的愛,是在上主面前的任務。這愛也是仰賴上主首先對人的愛而起的反應,是人的感恩。在新約中,古典希臘文有數字是指愛的:

  • erao, eros : 即性愛,但在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中也屬靈化而指人的心靈向上努力追求那超越肉體的神聖世界。照它原來和隱喻的意義說,它都是指那因它對象的固有價值,並因渴望佔有和享有那對象而引起的愛。這愛主要是自我中心的,為了它自己的滿足,自己的成就和自己的增進而去追求對方。
  • phileo, philia : 指社交的愛,和朋友的愛。
  • stergo, storge : 很少帶有性愛之意,卻有特指家庭的愛之意。
  • philadelphia : 指弟兄姊妹之間的愛。
  • philanthropia : 即人道,仁慈,和禮貌。
  • agapazo, agapao : 不知這字的字源從何而來。它既無朋友之愛的溫情,亦無性愛的強烈。這是一個無聲無色的字,往往只含有「滿意」、「喜歡」之意。它的意義說不清,因此在需要時要用一個同義字來和諧音調的時候,可用作phileo和erao的同義字;但是它似乎指意向而非指情感而言,並往往傳達那藉行動而表明愛的意思。在聖經以前的希臘文中差不多完全沒有agape一名詞。

 

厭世的基督徒

作為一個基督徒,在教會中保持微笑似乎是潛規則。

但,作為一個基督徒,難道不能有負面情緒嗎?

約伯書描寫了基督徒受到人生苦難時的無助與控告,我們看到了基督宗教對苦難源頭的看法,是虛無,苦難沒有源頭。

有位朋友曾經向我敘說一段故事:

我的爸爸是計程車司機,他是家裡的經濟支柱,為了補貼家用,讀高中時我必須每天去打工,而我也喜歡打球,因為假日要工作的緣故,我透過打球與教會裡的朋友聯絡感情,當我做出要用星期日時間打工時,我問了牧師的意見,我說:

"為了生活,我還是得去打工啊!(嘆氣)"

他回答說:"你再想一下吧!"

後來有一天我打球的時候,上籃拉竿後,要落地時一不小心扭到腳,倒在地上起不來,我的思緒是空白的,先叫了救護車,第二通電話我打給牧師,牧師接起來,牧師先問我發生甚麼事,我說我打球扭到腳,他立刻說我馬上過去,最後我再打給父親,當我撥號碼時,我很難過,因為他在工作,我希望不要耽誤他,而且他連負擔家計都很勉強了,哪來的錢付醫藥費!?但最後我還是忐忑不安地打給他,說明了情況,我說我先打給當時某間大醫院的主治醫師的伯伯,希望可以安排那間的骨科主治醫師。

打過去時對方卻說他在忙,不方便聯絡其他醫生,但是當時他並沒有在值班。

"小時候家庭聚餐時,除了爸爸之外其他叔叔伯伯生活都很富裕,一個當醫生的伯伯就對我說,你們家生活比較辛苦,以後有什麼需要都跟伯伯說吼,不要客氣!"

記憶湧上心頭,我心想,這算什麼親戚啊!

救護車抵達後,可以選擇想要送哪間醫院,我說要去伯伯在的那間醫院,但是抵達的牧師說送耕莘醫院,他有認識的醫生,熬不過牧師的堅持,就送耕莘了,原來牧師認識那邊的骨科主治醫師,當時馬上連絡了他,一到醫院很快地就進手術房。到病房休息時,我看著牆上的十字架,我越看越氣,指著上面的耶穌說:

"你給我下來!你明知道我家裡的情況,為什麼你還允許這事情發生在我身上?這樣我有幾個月的時間不能工作,生活費哪裡來?醫藥費哪裡來?你明知道這一切卻讓他發生了!"

我很快地就出院了,但更大的問題來了,上學的時候我一定要上坡,但是住的地方很常下雨,於是我幾乎每天遲到,下雨的時候就算滑倒全身濕掉還是要去上課,我沒有因為受傷就請假。

有一天我跟老爸聊到家裡情況,老爸眼睛直直看進我眼裡,對我說:

"抱歉啦!我沒辦法讓你專心讀書,你下課後還要去工作。(眼角泛淚)雖然在親戚間我很難抬起頭,但是我們信耶穌,這個一定要守住,就算生活辛苦,但是不能放掉耶穌。"

他說:"到了現在我每個星期日太陽出來的時候我就開車到處載那些阿公阿嬤去教會,來回跑大概兩三趟,結束後我再載他們回去。"

他說,這是他經歷過的苦難。

聽完當下我的心是苦的,我沒辦法想像一個無法負擔小孩高中學雜費的家庭,我無法想像在這樣的壓力下受傷的故事,我更無法將這個苦難連接到一個信仰的持守。

我不會將這樣的苦難故事連接到自己,別人經歷這樣的苦難都沒放棄了,所以生在無憂慮的家庭的我們應該更要持守信仰,因為我認為每個人都有不願說出的苦痛,而每個人苦痛的經歷是不能比較的。

那,基督信仰在苦難,又或是在厭世中扮演的角色是甚麼呢?

基督信仰不是單向的教導或是服從,基督信仰是雙向的,是有回饋的。

耶穌設立了教會,是愛的團契,祂要我們對自己誠實,坦承地面對自己的情緒,情緒沒有對錯,只有存在與不存在,祂要我們與自己的情緒相處,並且要我們彼此扶持,因此我認為在教會裡我們是應該彼此敘說生活中遇到的苦難,我們沒有必要也不應該將每個苦難都歸咎於自己,沒有一個人應該獨自承受不論是社會結構或是自身遭遇的一切苦難,對基督徒而言更是如此,我們不應該一來到教會就戴上面具,彷彿每個人活得都像個人生勝利組,信仰不是要我們成為人生勝利組,信仰從來不是勝利者的信仰,信仰是要我們在自我得到自由,在團契裡彼此擔待。

因為祂是我們的真神,

我們是祂牧養的子民,

是祂手所引導的羊群,

今天該聽從祂的聲音。(詠95:7)

附上今天青少契聽到的一首歌,很厭世,很符合我的心境,當我們害怕聽到一個慘痛的苦難時,我們更應該害怕的是,一個看到苦難發生卻視若無睹的社會。

基督徒可以自慰嗎

在新約中,有一段關於耶穌對姦淫罪的記載,「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太5:27-30)耶穌所講的姦淫,是十誡中的第七誡,在古代希伯來文化中,姦淫是男子與已婚或已訂婚的婦女通姦,女子自願與不是自己丈夫的男人性交,後來法律規定,凡犯姦淫的,不分男女,一律治死(利20:10)。禁止姦淫是因為這種行為破壞了婚姻關係的神聖與人格的尊嚴,也違反當日神設立婚姻制度的本意(創2:24;20:6;39:9),耶穌將心裡犯姦淫加以界說,耶穌的教訓是:看見女人動淫念便是姦淫。耶穌教訓信徒怎樣貫徹律法的真精神,來達到律法所要求的標準,耶穌並沒有改變神的律法,只是重申舊約律法的基本精神。

筆者對於聖經記載的誡命是如何看待的,在看到這一段之前採法律學中的罪刑法定原則解釋,如果聖經中記載甚麼事情不能做,那我就不能做,因為做了便是犯罪;如果聖經沒有記載,那便可以做,因為做的這件事並不在罪的範疇內。但這樣的解釋有一個問題,那便是沒有看到誡命背後的立法意旨,舉例來說,耶穌是要信徒貫徹律法的真精神,達到律法所要求的標準,也就是說,對在關係中的男女而言,應是專一地相愛,但至於如何解決性需求,是一個很好的問題。

我們得先討論當初立下禁止姦淫誡命的精神,為什麼上帝不允許人們行姦淫?筆者認為是為了保持家庭的完整,也就是說,異性戀或同性戀或無性戀的男女須保持單一性伴侶的原則交往或結婚,並且對對方有愛的忠誠,然而自慰並不屬於性行為的範疇,也不是對身體的傷害,更不是破壞家庭的行為,是故我認為男女生不論有沒有在關係內皆可以自慰,但是進行自慰時,眼睛所看的、心裡所想的,不應該是如馬太福音所記生活中的任意人,所以請在自慰時也保守自己的心,小心、慎防自己的心思意念離開聖經的教導。

醉酒

醉酒之意為飲酒無節制。《儒林外史》第一八回:「你既是生員,如何黑夜酗酒!帶著送在儒學去!」

對古老的以色列人而言,酒是一種來自上帝的禮物,同時在詩104:15記載其功用-悅人心。但若過度飲用,以至於醉酒,在兩約中在在地譴責這樣的行為。

在箴言中,智者警告好酒的人,必不富足(箴21:17;23:21),酒發紅,在杯中閃爍,你不得觀看,雖然下咽舒暢,終究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你眼必看見異怪的事,你心必發出乖謬的話,你必像躺在海中,或像臥在桅杆上。你必說:「人打我,我卻未受傷,人鞭打我,我竟不覺得,我幾時清醒,我仍去尋酒。」(箴23:31-35)醉酒不只讓人無法法成為神兒女,對於神的子民而言亦是不恰當的(羅13:13;彼前4:3;加5:21),對於那沉迷酒精的人們,禍患、憂愁、爭鬥、哀嘆也將臨到他們,使他們無故受傷、眼目紅赤。(箴23:29-30)

位居領導階級的人們亦應節制飲酒,即使尊如祭司和先知仍可能因酒搖搖晃晃,因濃酒東倒西歪,被酒所困,甚至錯解默示,謬行審判。(賽28:7)利幕伊勒王的母親教導他君王不能喝酒,恐怕喝了就忘記律例,顛倒一切困苦人的是非。(箴31:4-5)論及教會中長老或是執事的選任,酗酒是條件之一(提後3:3,8;多1:7)。

諾亞羅得是舊約中被上帝稱為義人但因為醉酒而遭兒女性侵的兩位父親。(創9:20-24;19:32-36)猶大亞撒二十七年,巴沙的兒子以拉,當他在得撒家宰亞雜家裡喝醉的時候,管理他一半戰車的臣子心利進去殺了他,篡了他的位。(王上16:8-10)亞哈隨魯王曾因醉酒而請瓦實提王后到王面前,但瓦實提不肯遵太監所傳王命而來,於是王甚發怒。波斯亞哈隨魯是當日是上最大帝國的君王,權力與財富堪稱無匹,但也是虛榮心極大、喜怒無常,且非常剛愎狂傲的一個人,在無人敢拂其意的形勢下,王后瓦實提卻敢於抗命,因而貶入冷宮,被黜時是主前483年的事,她很可能就是歷史上著名波斯王后亞默斯提絲,她因為不順服而遭貶,以斯帖以順服而入主後宮,成為君王信任得以挽救其民族命運的女子,但在瓦實提的兒子亞達薛西繼承王位後,她東山復起,影響朝政。

對於酒的正面評價,利慕伊勒王母親建議將亡的人或是苦心的人可以喝濃酒、淡酒,原因是酒將使他們忘記他們的貧窮以及苦楚。

在結23:33,醉酒一詞被象徵性地描述當時耶路撒冷對上主的不忠心,使醉酒不再是一個人的失態,「喝…杯」代表受審判,意思說猶大國也要受到以色列國同樣的審判。